缴存职工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
【资料图】
所需材料:
(一)租赁公共(或廉租)住房
1、身份证、公租(或廉租)房租赁合同、公租(或廉租)房租金缴纳凭证。
2、提取人的储蓄卡。
(二)租赁商品住房
1、身份证、承诺书(现场填写)、租赁合同。(备注:各县管理部仍需提取人提供无房证明。)
2、提取人的储蓄卡。
提取政策、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:
1、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,本人及配偶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,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。
2、每半年提取一次,提取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租房费用。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,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。单身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同时提供户口本或婚姻状况证明,最高月提取额为600元/月;已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、婚姻状况证明(结婚证或者户口簿),最高月提取额为1200元/月,低于此标准的,按实际发生额计算。
3、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。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,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(可到开卡银行确认)。
本人储蓄卡:建设银行、工商银行、中国银行、农业银行、交通银行、邮政储蓄银行、中原银行等之一。
4、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直系亲属(配偶、父母、子女)的,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、关系证明(结婚证或户口簿)及委托书;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(配偶、父母、子女)的,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。
5、职工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,不适用于本条支取条件。
6、需核实提取信息的,经中心核实后,方可办理提取手续。
7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,一定会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(需慎重考虑)。
8、办理时限:手续齐备,当场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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